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8〕8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我市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推進公共資源配置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擴大公眾監督,增強公開實效,努力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在陽光下運行,不斷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二、公開范圍
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開的內容外,凡社會關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和公益性,對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都要依法及時予以公開,實現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全程公開、全程留痕。
三、公開內容
(一)公共資源交易目錄。主動公開公共資源交易范圍和規模標準。
(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主要公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等)、中標候選人(包括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工期、評標情況、項目負責人姓名、個人業績、相關證書及編號、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資格能力條件、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標結果信息。
(三)政府采購領域。主要公開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信息。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主要公開出讓公告、成交公示以及供應結果信息。
(五)國有產權交易領域。主要公開產權交易項目信息、交易結果(交易價格、成交價格等)信息。
按照“誰批準、誰公開,誰實施、誰公開,誰制作、誰公開”的原則,公共資源配置涉及招標事項審批核準結果信息由發改委等相關有審批權限部門負責公開;合同訂立及履行情況、交易活動當事人信用獎懲和違法違規處罰等信息等由公共資源交易各行業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按照掌握信息的情況分別公開。
四、公開載體
(一)公共資源交易網。集中展示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加快構建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平臺為樞紐的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共享平臺體系,凡依法應當公開的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成交結果,公共資源交易各行業主管部門提供或者反饋的合同訂立、履約及變更、信用獎懲信息實時交互至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匯總發布,實現全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一站式公開、一窗口查詢,為企業和社會公眾獲取信息提供便利。
(二)信用池州網站。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推進相關領域政府信息共享,推動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產生的信用信息同步公開。
五、公開時效
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政府信息,應當明確公開屬性,確定為主動公開的,應嚴格按照法定時限,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確定為依申請公開的,應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答復申請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并同步推送同級信用網站。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全局要高度重視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好公共資源交易各行業主管部門提供或者反饋有關合同訂立、履約及變更、信用獎懲信息公開工作,認真組織實施并做好政務輿情監測和回應,并以此作為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有力抓手,認真抓好落實,切實加強推進,確保落到實處。
(二)強化技術支撐。加快完善市縣一體化電子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功能,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各類主體依法建設的電子交易系統互聯互通。在本部門信息公開網站同步建立對應欄目并對照欄目要求和內容規范開始報送相關信息。
(三)加強監督檢查。把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大考核力度,定期對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檢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公開時效、交易平臺掌握信息報送和公開情況等。每年將本領域工作進展情況報同級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并在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中公布,接受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