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問題整改銷號管理有關要求,現將十八索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站辦公用房生活污水直排十八索湖生態環境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開:
序號 |
28 |
整改問題 |
十八索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站辦公用房生活污水直排十八索湖。 |
整改措施 |
依法對十八索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站辦公用房進行拆除并恢復自然生態。 |
整改目標(標準) |
拆除到位,恢復自然生態。 |
整改時限 |
2022年3月底。 |
主體責任 單位 |
池州金橋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區級監管責任單位 |
區林業局 |
市級監管責任單位 |
市林業局 |
整改進展 |
已于2021年8月9日完成對管理站辦公用房進行拆除并恢復自然生態工作,共拆除辦公用房及生活用房220平方米,拆除雜物間及鋼構大棚200平方米,拆除大埂看護房230平方米,共平整場地約800平方米,播撒草籽恢復生態550平方米。并于2022年3月9日順利通過區林業局預驗收。 |